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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人权思想是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中较为系统和完整的,对于当代的人权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尽管他并没有对他的人权思想进行专门的论述和著书,但是他继承了资产阶级改良派及更早的仁人志士所探寻的先进民主思想以及西方启蒙思想家的人权理论,并与中国的国情加以融合,形成了自己比较完整和先进的资产阶级民主理论,资产阶级民主理论的一大标志就是对人权的宣扬和维护,因此,他的人权观念自然蕴含其中。本文的第一部分从孙中山的生平及早期活动开始论述,主要是讲述他与革命民主派的关系,以及他早期从对清政府抱有幻想到幻想的破灭,使他彻底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在革命的早期,他主要以西方启蒙思想家和中国资产阶级维新派的思想为理论武器,用以批判满清的封建专制统治,唤起了广大民众反对满清的决心,并使民主自由的观念开始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传播。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的形成过程,以及其中的民族主义包含的人权思想。他所倡导的民族主义蕴含的各民族平等、民族自决等原则仍是当今解决国际纠纷的主要原则。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论述部分。主要讲民权主义包括的人权思想,这部分的内容比较丰富,具体包括主权在民的思想,这是民权思想的核心,民权思想都是围绕它而展开,还包括人民掌握国家主权后的具体运作即权能分治,人民获得政权,政府获得治权,相辅相成。至于人民如何来行使主权,孙中山进而又设计了地方分治的理论,人民可以在地方内行使四大直接民权,以达到真正能够实现主权在民。接下来论述孙中山能够创造民权主义的思想基础,那就是平等自由观,他将西方的自由、平等观同中国的国情加以结合,提出了自己的平等自由观,其中最有价值的便是男女平权的观念,为今后妇女的解放,争取民权提供了各种条件。第四部分论述民生主义中的人权思想,主要内容是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等理论,为发展国计民生而进行经济建设,为普通民众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第五部分主要阐述孙中山的法律思想,用法律来规范一切是作为一个民主主义者的必备条件,法律至上,用法律来约束规范行为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标志。第六部分是对整个文章的总结,将贯穿于孙中山思想中的人权思想再梳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