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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效能是现代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也是当前行政改革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和行政机关应遵循的重要原则。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改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发挥了有力的作用。但是,相当长时期内,我国行政监察理论与实践的重心一直围绕着廉政监察而展开,忽视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的定位问题始终未能真正解决,导致行政监察工作的发展空间受到极大束缚,行政监察职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的监察模式不能落到实处,腐败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机关效能低下,政府形象经受着严重的考验。因此,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研究,对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改革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对行政效能监察的内涵、内容、方式方法、推进过程进行了深刻阐述。明确了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组织及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效率与质量情况所实施监督检查的活动。讨论了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在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改善行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改进机关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防治腐败方面的重要意义。并以山东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践为例,探讨了目前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行政效能监察定位不准,重点不够突出: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工作方法滞后;处理和惩戒手段偏软等。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对行政效能监察认识不到位;行政效能监察立法滞后;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创新不够等。并结合国外开展绩效评估和其他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具体对策:一是要提高对行政效能监察的全面认识,把握好工作重点;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事机构;三是要加强立法,完善执法;四是要完善体制,健全机制;五是要要改进工作方式,注重创新。本文通过论述行政效能监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成因,从健全机构、完善法制、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本文重点讨论了行政问责制和绩效评估方法。希望能对改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推进构建廉洁高效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进程尽一点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