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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在2003年被首次提出以来,一直是我国房地产业界争论的焦点,既有支持者,他们认为征收物业税能推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也有反对者认为征收物业税会加重居民负担,并且物业税在法律层面存在不合理性。但是,从我国的税制结构和房地产业的健康角度分析,我国急需一种财产税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稳定住宅市场。于是物业税在经历了5年空转后,于2011年1月28日,在重庆、上海两地以房产税的形式开征。虽然两者存在着名称上的不同,但实质都是一种以不动产为征税对象的财产税。房产税的征收对于完善我国的财产税制度、拓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打击投机资本、稳定房地产市场、优化房地产业税制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论文以前期的房产税的理论研究为基础,确定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选择重庆市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调查、比较研究、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对重庆房产税的征收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重庆市房产税的进一步开征和全国其他城市的房产税的征收提供理论参考与经验借鉴。论文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研究:第一,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成熟不动产税的征收模式,税基税率的确定,免征对象的确定,评估方式的选择等。同时论文分析了我国的房产税的开征过程,并对重庆、上海两地房产税征税模式不同点进行对比。第二,选择重庆市为研究对象,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影响进行深入分析。①结合重庆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采用网上调查、现实调研的方式对重庆市房产税的征收影响进行定性分析,分析出主要受影响因素为重庆市政府、房产税非纳税居民、房产税纳税居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税制、市场心理预期等方面受到影响;②从定性分析中得出可量化分析的受影响因素为:重庆市政府、房产税非纳税居民、房产税纳税居民、房地产开发商四大影响因素作为量化分析的对象,将梯形模糊数和传统的层次分析法(AHP)相结合,建立梯度模糊层次模型对房产税的征收影响可量化因素进行影响程度分析。得出重庆市房产税征收的受影响因素的受影响程度从大到小分别是:“重庆市政府纳税居民房地产开发商非纳税居民”。第三,根据重庆市房产税的所产生的影响及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以便房产税在立法层面、税基税率的细化层面、明确房屋产权、房产税征收机构设置方面、选择评估方法方面、协调土地出让金与房产税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