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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更是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团结稳定的战略问题。民族地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销售工作,既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对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防,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先后制定了一系优惠政策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供应,满足少数民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民贸民品企业具体是指从事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我国的民族贸易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它承担着连接生产与市场、引导投资与消费、保证生产供应和产品销售的重要任务。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则是国家认定的生产少数民族同胞特殊生产生活需求的用品和食品的企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来生产产品,自2001年修订后,列入该目录的产品有10大类500余个品种。本文以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效应为研究对象,对国家给予民贸民品企业相关的扶持政策进行了梳理,包括计划经济时期实行各项补助政策、“计划”向“市场”转变时期各项政策的留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新的优惠政策。并且以湖北省民贸民品企业“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优惠贷款利率贴息、技术改造补贴以及增值税减免数额为依据,详细分析了民贸民品企业的优惠政策产生了怎样的经济、社会、文化效应,例如建立了民族地区特色产业、扩大了民贸民品企业规模、促进了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民族地区的就业以及促进了少数民族与汉族的文化融合等。同时以调研期从民委等部门取得的有关民贸民品企业的工作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指出了目前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效应由于优惠政策落实的不平衡、对现有的优惠政策认识不到位以及企业申请贷款过程中存在各种困境等因素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应该提高民贸民品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改善民贸民品企业的自身条件,其次应该加快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本身完善,为政策效应的发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