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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反倾销的一个法律技术用语,"非市场经济"是反倾销调查中确定产品正常价值时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如果调查机关认定涉案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往往会引用与出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第三国的成本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而不使用该出口国的相应原始数据,同时也不对不同的应诉企业适用分别裁决,因而使这些国家的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受到歧视性待遇,并对其出口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非市场经济"起源于美国,在其演变过程中被赋予了较强的政治色彩,并最终被纳入WTO法律体系.中国长期以来被美国和欧盟等视作"非市场经济",在加入WTO的谈判过程中也接受了为期15年的类似条款.最近,中国明显加大了"非市场经济"的对外工作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成功获取近二十个国家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是,中国在解决此问题的过程中仍面临着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尤其是在争取美国和欧盟等中国主要出口市场做出让步方面仍面临着较大困难.为此,中国在今后仍应继续通过多、双边渠道加大对外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对主要出口市场的工作,以形成对美国和欧盟的压力,同时也应继续加强对内工作,通过转变出口方式、整顿出口秩序来为全面解决此问题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