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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海内外关注的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科学发展、共同富裕等诸多亮点,确立了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新的政策取向。在“十一五”规划中,以前一直倡导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念,也将让位于“效率与公平并重”,或“更加注重公平”。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国家发生了巨变,我们每个社会成员也都享受到了许多利益。但是在过去平均主义取向为主或发展缓慢的阶段中并不突出的公平正义问题,在当前却明显地表露了出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部分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过大、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不但没有缩小而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这些都表明我们在实现社会公平方面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在过去20多年中,虽然市场经济的框架已经基本得以确立,但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基于收入差距悬殊之上的社会利益的急剧分化,直接对社会公平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对于计划经济所带来的平均主义而言,应当强调效率优先,而针对目前由机会的不平等所造成的贫富悬殊而言,则应强调公平至上。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特征之一,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没有社会公平,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和谐。 现代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告别了贫困的国家来讲,以公平分享社会发展带来的利益,建立起和谐的社会发展机制,是一个关乎国家发展大局的紧要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抑制不公平现象,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最深刻的基础,解决好社会公平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基于上述思考,本文选取此研究课题,尝试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对如何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