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秦汉时期的文献资料当中,“耐”是一种十分常见的刑罚名称。随着越来越多简牍资料的出土和释读,有关这一时期耐刑的原始资料日渐丰富起来,特别是《睡虎地秦墓竹简》和《张家山汉墓竹简》的公布,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以往学界关于秦汉耐刑的研究成果不少,但主要集中于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具体论述,缺少全面而系统的专著;并且在一些问题上,观点分歧仍然存在。笔者在梳理和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传世文献和简牍资料的考察和理解,在耐刑的含义、性质、起源,适用范围,适用方式,髡、耐、完的关系考辨,以及耐刑的流变与消亡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论述,以期对秦汉耐刑的相关研究做一些有意义的补充。本文第一章主要讨论的是耐刑的含义、性质及起源。学界一般将耐刑定义为一种剃除须鬓的轻刑。作为一种耻辱刑或毛发刑,耐刑的产生与古代社会的传统思想观念是分不开的,主要体现在:中国古代传统迷信思想、“孝”观念的深入人心,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耻感”思想等方面。第二章是关于耐刑适用范围的研究。在秦汉时期的简牍资料中,耐刑的用例十分常见,其适用范围涵盖了官吏失职、将士违纪、偷盗、伤人、分赃等诸多犯罪行为。笔者将秦律和汉律中以耐论处的各种犯罪行为进行了分类列举,进而对秦汉时期耐刑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比较。在第三章中,笔者重点论述的是耐刑的适用方式。由于传世文献和出土简牍资料中,既存在“耐”作为法律名词单独出现的情况,又存在耐刑与鬼薪白粲、隶臣妾等徒刑并科的适用方式,因此一些学者理所当然地认为,耐刑在秦汉时期的司法实践中,既可作主刑,又可作附加刑使用。笔者认为,在秦汉律文中单独出现的“耐”仅为“耐+某种徒刑”的省略语,即在司法实践中,耐刑只能作为附加刑使用。并且,汉律明确规定了根据罪犯身份的不同,耐刑附加的主刑也不尽相同。第四章的重点是笔者对耐与髡和完的关系的再认识。学界对于该问题的看法一直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完的含义在不同时期并不相同,因此髡、耐、完三者的关系也并非固定不变。秦至汉初,完即为髡;汉文帝刑制改革后,完则表示完整、完备之意。本文的最后一章是关于耐刑的流变及消亡过程的简单梳理。一般认为,汉文帝刑制改革规定了徒刑的刑期,由此,汉律中耐罪的徒刑意味愈加明显;到了魏晋时期,法律中“耐”的含义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为剃除须鬓的轻刑,而是作为徒刑的统称,直至最终消亡。秦及汉初的法律中,耐刑与肉刑对立而生,形成了一种量刑的平衡,起到了调节刑罚轻重的作用。汉文帝废除肉刑后,这种平衡被打破了,耐刑的存在逐渐失去了意义,这或许可以说是耐刑最终消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