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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对于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具有非常特殊意义,然而在自然和人为的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湿地面积逐年萎缩、质量大幅下降,湿地资源急需"抢救式"保护。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湿地生态补偿研究应运而生。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准确界定湿地、湿地生态补偿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湿地生态补偿的范围,并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产权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为指导来寻求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的理论依据。其次,通过对湿地退化的现状与成因分析系统说明湿地生态补偿的现实紧迫性。最后,也是湿地生态补偿研究的重心和落脚点之所在。从国家政策、地方实践、财政支持等三个角度来论证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可行性。在具备了可行性之后,借鉴吸收前人相关研究成果前提下,本文尝试从湿地生态补偿的补偿内容、权义主体、补偿标准、资金来源和补偿方式等五个方面来构建我国的湿地生态补偿制度。而湿地生态补偿制度要想在我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至少需要完善湿地环境影响评价、湿地有偿使用和占用补偿、湿地保护公务合作与公众参与等制度,来保障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