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持续深入和民主自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政府作为社区唯一管理者及利益主体的时代已经不复存在,传统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也使得城市基层社区管理方式亟需从“社区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推动下,党组织、政府、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之间彼此协调,共同致力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已经成为社区发展的必然趋势。基于协同理论和治理理论衍生出来的协同治理理论,以其特有的内涵和分析视角,为理顺社区治理多元主体间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分析框架。建立社区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关系,就是要求多元主体在共同处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中,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公开理性的对话和协商,形成并维持一种深层次的信任和理解,通过共同行动、耦合结构和资源共享,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促进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弥补政府单一主体治理的局限性。本文主要尝试在协同治理视阈下明晰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关系,并以此为主线展开论述。首先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对城市社区治理以及协同治理的相关研究成果。其次,详细阐述了铜陵市社区治理主体的关系现状,分析得出主体关系不协同既有行政化倾向严重、协同机制不完善、协同形式有待丰富等一般性原因,也有铜陵自身的特殊原因。最后,在充分借鉴国内城市社区治理经验的基础上,以安徽省铜陵市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实践为切入点,重点从理顺多元主体关系、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协同形式的多样化、社区文化的培育等四个方面,提出构建社区治理主体间协同关系的路径,以期为我国当前的城市社区治理实践和研究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