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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国家的发展大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尽管近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如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零事故、零死亡,成为摆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国家治理的基础在基层,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代表着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基层抓起。在论文的主体部分,首先,对正定县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现状进行了介绍;然后,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其次,对国内其他地方的先进做法作了简要介绍;最后,在结合正定县乡镇实际的基础上,对提升正定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提出了建议性的对策。通过对正定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分析,笔者发现各乡镇普遍存在着一些具有共性的问题。从监管主体来讲,主要表现在:责大于权,被小材大用;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性差;与其他监管部门职能交叉,工作联动性不强;监管体系不健全,村级安全生产组织有待完善等。从监管对象来讲,主要表现在安全发展理念未树立起来,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拒不配合监管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思想上并未对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高度重视,也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顺畅等。而目前国内一些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如福建省南安市聘用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内安全生产工作员、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镇街设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等,有力提升了当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为完善正定县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借鉴。在结合正定县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笔者从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到社会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正定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建议性对策。概括来讲,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作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用“五落实、五到位”来督促企业承担起本应由其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民共建安全、共享安全的大格局。在对正定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问题进行研究时,为了使思路更加清晰、分析更加全面,正如上文介绍,笔者尝试从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两个维度进行。同理,在对完善正定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提出建议性对策时,笔者也将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分开来说明,而作为补充,笔者还对完善社会监督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正定县乡镇为对象对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分析研究,虽然不能涵盖全面,但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希望笔者的研究能够为其他同仁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