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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来,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高等教育内部管理体制缺陷日益暴露,阻碍了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创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面临的紧迫任务。教授治校是西方大学的传统管理模式,萌芽于中世纪欧洲的欧洲大学。教授治校本质上是教授个人或集体通过法律或大学规程以及一定的组织(教授会、评议会、学术委员会等)管理大学内部的主要事务(尤其是学术事务),从而维护大学的自治与学术的自由。教授治校历史悠久,在西方大学的发展史上经历了形成、巩固、完善和变革四个阶段,这种历史发展是由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高等教育自身的原因所决定的,教授治校在我国近代大学制度的形成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教授治校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逻辑思路,采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等,对教授治校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旨在为教授治校在我国大学的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现有不合理制度进行改革。全文围绕教授治校问题,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对教授治校的定义及历史梳理,本部分的重点在对教授治校的概念界定及对教授治校在国内国外的历史演进具体分析;第二部分为教授治校合理性和现实意义的归纳总结,其重点在指出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特点以及教授作为知识载体的特点,两者相辅相成。教授治校保障了大学的学术自由,有利于促进学术的繁荣,有利于提高学校的行政效率;教授治校平衡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有利于淡化行政本位和官本位,形成良性竞争;第三部分教授治校之争。重点在于对教授治校与教授治学以及校长治校等具有争议性的热门观点的分析辨别,引出对我国教授治校存在问题的思考;第四部分是对实现教授治校的具体措施的设想,即指出教授治校何以可能。本章分别从教授、大学、国家三个角度入手,提出合理化建议,设想通过对教授治校的主体、教授治校的具体运行模式、教授治校的舆论环境保证三者的完善,最终实现教授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