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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国政府都在致力于经济复苏和经济结构转型,纷纷制定新的国家发展战略,通过提高科技投入和强化产业引导,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从而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面对这一发展趋势,我国政府也积极应对。在2010年和2012年相继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从国民经济整体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混合性质,特别是在发展初期具有高风险和外部性特征,使得在市场机制并不完善的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失灵”的现象经常出现,甚至较为突出。因此,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政府作用就显得十分必要。综观当今世界各国,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作为竞争者的角色,政府介入或干预产业和企业的力度越来越强,影响和调控产业和企业的手段越来越多。新加坡前财政部部长陈惠华在其专著《变革:市场中的政府角色》(2014)中指出,“若放眼四海之外,政府还必须承担创建或扩大经济空间的责任,为本土企业提供新的舞台。”其中,财政政策日益成为各国政府提升国内产业竞争能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并正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大国来说,要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如何构建财政政策体系及其结构?不同类型的财政政策是如何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如何评价不同类型财政政策的效率?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典型发达国家和典型发展中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政策的比较分析。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典型发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分成功,形成一套有效的财政政策体系。而印度、巴西等典型发展中国家也依赖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其国内经济的成功转型和发展。通过对美国、日本、韩国、印度、巴西等国家的财政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可从财政直接投入政策、税收政策、政府购买政策和风险投资政策四部分分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府财政政策。(二)财政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作用机理分析。本文采用四维作用模型、耗散系统熵变模型、价值作用模型和两时期局部均衡模型分别对四类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政策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认为,财政直接投入政策主要是直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经费和引导私人资金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税收政策主要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系统引入负熵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系统维持耗散高效结构;政府购买政策主要通过降低成本并分担风险、调节集中化、促进技术转移和扶持中小企业的方式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而风险投资主要是利用战略性产业的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吸引资金持有者积极进行风险投资,加快其前进步伐。(三)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政策评价模型的构建与效率测算。本文根据指标选取的方法和原则,依据本文所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政策的结构,提出了一套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与高技术产业范围重合度较高,因此,在测算政策效率时选取高技术产业数据,并采取数据包络分析的方法来对2001-2011年高技术产业财政政策的效率进行了评价,通过规模收益分析、差额变量分析和灵敏度分析来演示如何挖掘无效性的来源。本文研究发现,2001-2011年间我国高技术产业财政政策的总体绩效水平较高,但仍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不同政策运用配比不合理是造成财政政策资源的使用低效性甚至无效性的主要原因。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支持政策的分析重点放在模型构建和数据试算上。本文所提倡的模型和方法,完全适用于对不同产业、不同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效率的评价研究。(四)构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政策体系。财政直接投入政策子系统、税收政策子系统、政府购买政策子系统和风险投资政策子系统构成了我国战略新兴产业财政政策体系,并指出不同的子系统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的作用阶段不同。而后分析了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政策体系的市场化促进作用和投资导向作用,并分别对每一个子系统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分别阐释。此外,本文分别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支持政策体系的运行环境和运行保障措施开展了研究,并提出了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直接投入效率,加大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政策优惠,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购买政策的制定,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投资的引导和管理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