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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运行过程中,自由主义与政府干预的关系及两者谁更有效是一个争论百年而无定论的命题。亚洲四小龙的崛起和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政府干预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林毅夫教授也正是根据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验,提出了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并具体论述了其“有为”政府与产业政策的相关理论,说明了在“有效市场”的前提下,“有为政府”的必要性。在中国,政府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产业政策,而每五年发布一次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无疑是政府对产业政策进行系统表达的典型文本之一。本研究通过对研究“五年规划”经济效应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发现目前本领域的研究多集中于对规划完成状况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和从规划文本中提取个别变量进行实证分析,全面利用规划文本研究“五年规划”的经济效应的研究有所不足。因此,本研究基于新结构经济学立场提出了一个理论假设:政府出台的符合产业结构优化要求的产业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进而,本研究通过对“五年规划”文本的分析,并结合实际经济运行数据对上述假设进行了检验。本研究的基本思路是:从“十二五”期间全国31个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入手,分析了省级“五年规划”的文本特征,结果显示,中国的“五年规划”中所体现的产业政策,符合产业结构优化的内涵和要求,整体方向是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度化。31个省市“十二五”规划的所有高频词之间凝聚力高,相互联系、相互渗透,是一个有机整体。本研究的具体研究过程是:中国的政府规划以国家“五年规划”为基础,各省根据具体省情和地区特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编制适合自身发展的规划,因此考察规划中的产业政策需要考虑到省域经济发展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研究通过对“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中国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选择地理空间权重矩阵,建立了个体固定效应的空间自回归面板模型(SAR)和空间误差面板模型(SEM),对政府规划的省际经济效应进行了检验。本研究的实证结果表明:在地理空间权重下,政府产业规划行为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正相关,政府产业规划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显著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结果证实了本研究的研究假设;同时,社会需求因素、资源供给因素、国际贸易因素也都在空间模型中对经济发展表现出了显著的作用。在上述研究发现的基础上,本研究提出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