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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准确适用法律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否顺利实现,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虽然我国在1979年就已确定律师的法律地位,2007年和2013年更是对《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辩护制度做出重大修改,以保障辩护律师的权利。但囿于我国传统思想、历史文化和群众法律意识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法律赋予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不能得到保障,其执业环境的发展趋势亦不容乐观。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律师谈“刑”色变,不愿为刑事案件提供辩护,即使代理刑事诉讼,也不愿主动、积极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辩护律师的职业形象,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辩护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的不足。因此,有必要通过完善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免除辩护律师的后顾之忧,从而使辩护律师能够充分实现辩护权利,进而达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目标。本文试图从北海律师维权案这一典型案例出发,对我国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做出初步的思考。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章:案情回顾及所引发的问题。本章首先详细分析“北海律师维权案”;其次对案例中关于辩护律师的相关问题进行总结,涉及公众对律师的误解、辩护律师权利得不到保障、律师伪证罪对辩护律师的影响三个方面。第二章:刑事诉讼律师执业困境的原因分析。本章首先从中国传统法制观念的影响、部分公众对律师职业的错误认识和律师的职业素养进行详细论述;其次从律师职业共同体和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两方面详细论述制度层面的缺陷;再次分析律师伪证罪在立法层面对律师执业造成的困境;最后从公检法权力滥用上论述刑事诉讼律师执业困境的原因。第三章:国外刑事诉讼律师权利保障措施。本章分三节论述国外对辩护律师权利的保障措施,都是以保持控辩双方地位平等,保障律师权利为目的。通过对其他国家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的分析,试图探索适合我国的辩护律师制度。第四章:我国刑事诉讼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的完善。本章针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从强化律师队伍、提高自身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司法机关监督力度、加强辩护律师权利保障体系方面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思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