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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是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前提条件。自从熊彼特指出银行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以来,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已成为经济学家们密集研究的主题之一。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金融抑制是维持了经济的稳定增长还是阻碍它进入更快的增长渠道?金融本身是否可能过度发展从而损害经济的健康增长?这些话题一直争论不休。金融活动在各国经济中均显著、广泛地存在着,并且日益活跃。同时,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在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结构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创新和自由化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表露无疑。近年来研究证明,一个能够有效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体系对一国的经济发展的确存在巨大的影响。培育成熟而且完善的金融体系已经成为各国深化金融改革与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制订的重要目标。目前,对于发达国家的国别实证研究生成果已有不少,这些成果对于研究中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状况,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国内现有的关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研究较多的关注整体状况,有关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研究成果较少。由于山东省金融发展过程一方面具有全国金融发展的特点,另一方面又有其特殊性,因此以山东省为样本进行金融发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研究成果可以进一步指导山东省金融产业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对于其他地区发展金融业及其地方经济增长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分为导论、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建议四部分。导论部分引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对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创新点和研究方法以及路线进行了简要说明;理论分析部分首先主要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理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然后对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在此基础上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相互作用的传导机制进行了分析;实证分析部分首先对山东省国民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宏观描述,以第二章的合理性分析和传导机制分析为理论基础,运用门限回归模型实证考察了山东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非线性关系;最后一章为政策建议部分,总结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探讨山东省金融发展目标,寻求现有金融体系下促进山东省经济增长的金融发展途径。并指出本文的不足及今后需要改进的方向。本文通过规范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山东省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存在明显的“门限”效应。以CAP作为金融发展门限变量时,只有当资本市场发展处于较高水平时,资本市场才对经济增长其显著的促进作用。当以FIR、DEPTH作为金融发展门限变量时,在金融发展的较高水平时,都对经济增长体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