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是为金融资产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的平台。在我国,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多以金融资产交易所或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形式存在,在活跃金融市场、促进金融资产流动性等方面发挥着显著的作用。同时,金融资产交易场所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有益补充,拓宽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为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注入活水之源。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我国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金融资产交易场所达到79家,并且还将呈现继续增长的趋势。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快速发展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如违规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权益拆分涉嫌公开发行等等,同时也暴露了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监管缺位。2011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2011]38号文”);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国办发[2012]37号文”)。两份文件的发布,开启了对各类交易场所违法违规交易的清理整顿工作。紧接着,各省份相继出台交易场所监管办法,将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纳入到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目前,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正处于清理整顿的验收阶段。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79家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批设主体、股东构成、注册资本、业务类型、市场定位、交易制度等多方面的分析,了解我国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发展的现状;同时结合23个省份的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梳理出当前法律监管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明确法律定位、划定业务范畴、完善交易制度、建立多元监管框架等角度对前述问题进行制度回应,同时也为完善我国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监管制度提供建议和思考。除引言和结语外,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介绍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的基本内涵,厘清金融资产与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概念,明确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法律定位,梳理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法律监管现状。第二部分是从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主体属性、交易产品、交易制度、监管体制等四个层面总结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即法律定位不明确、产品监管标准不统一、交易制度不健全、监管架构不合理。其中,交易制度部分,笔者选择投资者准入、信息披露、风险防范等三个角度作为切入点,重在强调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在自律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对第二部分监管困境的制度回应,通过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明确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法律定位;划定业务范畴,创新监管机制,解决交易场所产品合规的问题;健全交易制度,强化交易场所的自律监管;建立多元化监管框架,构建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和交易场所行业自律辅助机制,优化交易场所的监管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