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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创意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热门词汇。只有创意,才能打造特色和个性化,以吸引更多的关注并扩大影响。由此,创意产业也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意产业的发展关键不仅仅在于其创意本身,也在于如何促成生产与消费的建构及维持。
台湾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早,发展也较为突出。本研究选定于2007年1月正式开幕的台湾十鼓文化村为研究对象,基于Jason Potts、Smart Cunninghanl、John Hartle等提出的定义创意产业的“社会关系网”的视角,采用文献探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厘清“创意产业是包括创造和社会关系维护以及在社会关系网中为了维持关系网而做出生产和消费决定,并由此创造价值的一组经济活动”这个定义的内涵和核心要素,探讨创意产业中社会关系网建构与维护以及台湾十鼓文化村在此方面的实践。
研究发现,台湾十鼓文化村的生产者网络具有层级性和互动性,而消费者网络本身的联结度不是很强,基本依赖于生产者网络而建构,但是其与生产者的互动又相对较弱。在未来发展规划中,十鼓文化村除了同质行业、异质行业、交叉行业等层面的拓展外,还可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实现与消费者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