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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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为一种有效的人才选拔和任用机制,受到越来越多人的特别关注。平等竞争是考试制度的灵魂,公开、公平与公正是考试制度的核心理念。在我国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要保证考试的平等竞争,真正做到考试的公开、公平与公正,不仅需要纪律层面的考试约束,更需要法律层面的刚性规范——实现考试法治。要实现这一目标,其前提条件和首要任务是为考试立法,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考试法》。而要制定一部行之有效的、有中国特色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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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为一种有效的人才选拔和任用机制,受到越来越多人的特别关注。平等竞争是考试制度的灵魂,公开、公平与公正是考试制度的核心理念。在我国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要保证考试的平等竞争,真正做到考试的公开、公平与公正,不仅需要纪律层面的考试约束,更需要法律层面的刚性规范——实现考试法治。要实现这一目标,其前提条件和首要任务是为考试立法,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考试法》。而要制定一部行之有效的、有中国特色的考试法,有必要对考试法立法的基本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探索,以更好的指导考试法的立法。在本文,作者主要分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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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特许经营模式和信赖保护原则都是我国行政法学新近探讨的热点问题,但是探讨的角度多是就一事而谈一事,很少有涉及二者的结合。这也反映了我国目前学界和实务界的共同问题,就是理论和实践二者之间未能形成有机的互动,一方面理论并非从实践中来,同样也很少能够对具体的实践产生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实践也未能为理论及时的提供研究素材。理论实践“两张皮”的现象较为严重。本文即注意到了目前所存在的这一问题,在认识到其
本文首先分析我国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认为城市规划应当走向市场化和民主化,而听证制度的设立就是民主化的途径;然后着重从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主体、程序等方面提出听证制度建构的思路;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城市规划听证立法的设想。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维护社会稳定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研究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及演变、社会保障税的发展和特征以及国外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之后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过程以及现状,论证了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借鉴国外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了
本论文“政府信用法律问题研究”,分为前言、正文四章,结语,全文共五万多字。 论文的前言主要阐明了本论题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政府信用的建立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基石,推进诚信社会建设,首要任务是深化完善政府信用建设,构筑政府信用体系。政府信用的讨论目前在国内是热点,但尚不够深入,因此本论文的研究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论文第一章主要阐述了政府信用的概念、特征和具体表现,通过分析我国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其设置状况是否合理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率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而,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应当首先设置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在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具有特殊的股权结构。那么,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相关关系到底如何,本文试通过实证分析做出回答。本文以2002年沪深两市部分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作相关分析,试图发现其中相关关系并
医疗纠纷问题,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世界各国对医疗纠纷的处理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按侵权处理;二是按违约处理;三是按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处理.中国直到1987年国务院才颁布《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后于2002年经国务院修改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是中国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这两个法规都将医疗纠纷作侵权案件处理,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一直不承认医患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这样
诚信政府的内涵为政府应对法律诚信,应对人民诚信,应对其它国家诚信,其内部各个机构之间也应相互诚信。诚信政府的提出是新形势下的要求,因为:首先,建设诚信政府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其次,建设诚信政府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再次,建设诚信政府是我国政府更好地应对全球化背景下时代挑战的需要;最后,建设诚信政府还可以促进依法行政。另外,诚信政府的提出也是宪政的必然要求。 诚信政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政府信息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日益深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成为实现宪政的重要内容。我国正致力于民主、法治建设,对公民权益的保障。但在此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仍未建立。前年年底,非典病毒的突袭,引起了国人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问题及其后果的深入反思。人们意识到在我国尽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宪政需要的产物,它构筑于宪法的基本理论。因此,本文
随着国际交往的密切,国际社会环境也随之变异莫测,还有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常常伴有不测风云,使得现代社会重大突发事件,例如金融风暴、恐怖袭击、政治暴乱、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等的概率增高、破坏性加大。因此,行政紧急处置权力作为在紧急状态下,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权益的一种特殊权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我国行政紧急处置权的法律规制仍然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根“软肋”。因此,为了应付紧急
现今学者们论述行政裁量时已经形成了一种相对固定的套路,在结构上表现为:论证或说明行政裁量(权)的存在及其客观必然性----行政裁量权控制依据、控制原则的说明、论证、扩充理解----具体解说或原则性说明如何防范行政裁量权的滥用,其更多地是从理论上、从应然的角度考虑问题,围绕如何通过规则控制行政裁量、特别是相应的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展开思考,其前提是对规则制约、控制行政裁量之“能力”的确信不疑。论文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