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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择校行为主要发生在基础教育领域,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然而由于国家实施“就近入学”政策,自由择校不被允许。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择校行为愈演愈烈,并刮起了一股择校“飓风”。择校逐渐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是政府和教育界十分关注和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美国已然经历了我国当前面临着的择校难题,它的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择校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择校被认为是教育研究和政策领域最受关注和最重要的话题,研究我国的“择校”问题自然要向美国取经。通过对中美择校问题的比较研究,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必须因势利导,充分发挥政策制定和宏观调控功能,建立和健全择校机制,使得择校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本论文共包括以下六个部分:引言部分包括问题如何提出,基本概念界定、研究的意义和方法以及文献综述。第二章详细介绍了基础教育阶段中美两国择校行为的发展历程。美国的择校发展经历了萌芽期、形成期和发展期三个阶段,不仅择校形式多样,而且以制度设计保障择校权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择校也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沉寂时期、活跃时期和爆发时期,但公立学校系统内部的择校始终不被法律和官方所认可。第三章对基础教育阶段中美两国的择校成因进行了比较研究。美国择校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并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联邦和地方政府都出台了鼓励择校的法律政策,将教育选择权视为天赋人权,寻求以打破垄断的方式进行公立学校体制改革;我国择校产生的根源在于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稀缺,无法满足群众对教育质量的要求。第四章对基础教育阶段中美两国的择校政策进行了解读。笔者从共时性角度对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两级择校政策进行了阐述;针对中国择校特点则从历时性角度分析了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和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两项政策。第五章则是在全面比较基础教育阶段中美两国择校行为之后,得到的一些启示和建议。笔者对“就近入学”政策的合理性进行了质疑,并对择校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在认识了择校的意义后,笔者提出了如下建议:因势利导,发挥政府政策制定功能、适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择校机制。结束语是对基础教育阶段中美两国择校行为比较研究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