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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法人股是中国资本市场所特有的一种股份形式。随着我国司法介入债务纠纷中执行力度的加大,涉及冻结和拍卖限售法人股的司法行为逐年增加。但是,由于上市公司股权是一种不同于一般有形财产的特殊财产,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这种股权转让方式属于不完全市场交易,其是否能顺利拍卖,核心和关键问题是被冻结股权拍卖保留价的确定。股权分置改革使得上市公司股票定价机制更为完善、定价基础更加充分,为研究我国上市公司限售法人股拍卖定价提供了更为贴近市场的估值参照坐标。
本文采用一起因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上市公司限售法人股司法拍卖行为作为研究案例,利用案例分析及数据统计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阐述其限售法人股拍卖保留价估算的整个过程及定价依据。以实证检验说明:采用市场法作为限售股评估方法符合目前操作实际且结果贴近市场;拍卖保留价与流通股市价高度正相关;在采用市场法对限售股拍卖保留价的估算过程中,公司财务指标是估价的重要隐含影响因素;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虽然是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但拍卖保留底价的确定与每股净资产的相关性较小。同时,法人股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一样,其投资行为只是在当时市场环境条件下的“相对理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