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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分权化结构的加剧以及私有化等进程的推进,一些矛盾和冲突也愈演愈烈,贪污、受贿、以及政权领域的钱权交易等腐败行为也变得越发突出。究其缘由,腐败氛围愈发浓重一方面是由于政治、经济、人文等客观的制度环境不够完善,对权力的约束不够具体,使得打制度擦边球等腐败行为有机可乘。另一方面是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及代理理论下理性经纪人作祟。政府审计作为监督机制中的重要部门,通过对政府官员行为的有效监督和对相关信息的充分披露,可以减少其机会主义行为,进而缓解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问题。所以政府审计与制度环境均为影响地区腐败治理的重要因素。现有研究表明政府审计工作及人员会受到其所处的客观制度环境的影响。随着制度环境的完善不仅可以给审计人员规范执业确定标准和指导,而且在保障政府审计部门权利的同时可以明确被审计单位信息披露的标准,从而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那么,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政府审计对地区腐败治理的影响效果是否不同。为了对上述问题进行展开探讨,本文首先从受托经济责任观、免疫系统论以及公共治理理论出发,论述政府审计、制度环境与腐败治理之间的关系,并提出假设。其次本文收集了2010-2016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数据,运用Excel、Stata等数据分析软件逐步探究政府审计与制度环境对地区腐败治理的影响机制及作用,并揭示出制度环境调节效用的影响路径。最后,根据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的结果,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及治理建议。本文研究结果表明:(1)政府审计机关查处力度越大,对于地区腐败的治理效果越好。(2)制度环境越完善,对地区腐败的治理效果越好。(3)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随着制度环境的不断完善,政府审计越会发挥较大的震慑作用。也就是说,完善的制度环境会促进政府审计发挥腐败治理功能。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于研究的视角与模型的设计。(1)研究视角新颖:对前人研究的梳理发现,多数学者分别以政府审计与制度环境为研究视角来探讨与地区腐败之间的关系,很少有学者同时探究政府审计与制度环境对地区腐败治理的联合作用机制。(2)模型设计新颖:目前关于制度环境的相关研究多采用分组检验的方式进行分析,而笔者认为政府审计与制度环境间相互作用,所以本文在前人研究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交互项来探究不同的制度环境对政府审计发挥腐败治理功能的调节效用。最后以本文的研究结论为依据对强化腐败治理提出相关建议,以期能为我国完善制度环境、加强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反腐体系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