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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道,“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政府机构的行政效率。而公务员录用作为公务员管理的“入口”环节,其主要职责就是采取公平、科学的方式为机关单位选贤任能。1994年之后,以往带有强烈主观色彩的干部录用方式逐渐被考试录用方式代替,并且经过二十年的实施与推广,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随着公务员录用制度在地方层面的建立,省级以下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录用工作也逐步展开,并且逐渐形成了多省市统一命题、各自组织、同日招考的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形式。然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亦面临着诸多压力与挑战。全面客观地了解目前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现状及其不足之处,才能有针对性地提高其公平性与科学性。 本文首先对公务员录用考试进行一般性分析,包括概念界定、历史回顾与理论阐述。然后分别从整体与样本角度对我国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实施现状进行研究。一方面对各地区考录制度进行综合研究,了解目前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在整体趋势、科目设置、分数合成方式等方面的现状;另一方面,选取山西省作为主要分析对象,研究其在考录职位、考生分数、考生身份等方面的整体状况,并通过对部分山西省公务员的采访,获取了从考生角度对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反馈。 根据以上研究,笔者发现目前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面临的主要挑战来自于以下五个方面:考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职位资格条件的设置不合理、考试内容缺乏职位针对性、应考辅导冲击考试的科学性、地区间考录政策差异大,等等。对此,有必要在探析其形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例如,应当在考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在报考资格上不可设立歧视性条件;要尽快建立分级分类的公务员录用测评体系,在科目设置与分数合成上加强职位针对性;加强中央的组织与监督力量,并扩大监督主体,从而保证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实施运行中的统一规范性,等等。同时,鉴于同步招考规模的逐步扩大的趋势,笔者大胆设想了应用公务员资格证考试的可行性。而面对应考辅导产业的冲击,有必要在合理借鉴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引进多样化人才测评方式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