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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是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短缺的根本途径。其实质是在确保经济平稳发展的前提下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建立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目标。目前,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的环境和能源问题凸显,能源结构调整是低碳经济下促进我国能源低碳化,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际碳减排承诺的重要举措。然而,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加快阶段,经济增长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结构重工业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对化石能源需求持续增强,能源结构调整是否将阻碍产业经济增长,能否有效优化产业结构,最终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目标?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等多个利益主体的政策,又如何实现各方博弈均衡保障顺利实施?因此,对我国能源结构调整造成的产业结构效应影响研究十分必要和迫切。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能源结构调整的产业经济效应如何,能源调整政策的政策设计、实施过程、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改进。具体而言,本文首先从我国能源结构变迁、能源政策实施与监管体制等方面研究了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政策与实施情况,分析了当前我国能源实施与监管体制存在的制度缺陷。其次,使用2000-2016年间全国30个省、市(区)能源消费结构面板数据,从全国和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层面系统检验了能源结构调整对我国产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再次,从产业间结构和工业内结构两个方面研究了能源结构对我国产业结构所产生的优化作用,并分析了这种“结构效应”的区域异质性特征。最后,综合全文研究,提出了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的管制政策。从全文的研究中,本文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结论:一是能源结构调整虽然对中部地区及东部某些省份的经济增长造成了负面影响,但总体上却有利于我国产业经济增长,能源结构调整能够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重目标,这与我们直观印象截然不同。二是能源结构调整能够促进产业间结构和工业内部结构优化,使我国产业结构朝着服务化、高新技术化方向发展,但这种“结构效应”具有区域异质性,国有经济占比越低、市场化机制越健全、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结构效应”越强,即东部地区所受的影响要强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三是我国中部、西部地区存在“资源诅咒”现象,地方经济对能源消费严重依赖,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在能源政策实施中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从而会导致政策失效。四是体制因素对能源结构调整绩效具有重要影响。我国政府是“有为政府”,能源结构调整的绩效会受到监管、政府财政支出、国有经济占比等体制因素的影响。综上分析,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政策的实施,我国能源更趋多元化、低碳化,不仅能够促进我国经济增长,而且能够优化我国产业结构,提高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但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对经济落后、能源禀赋丰裕的中部、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结构产生重大的不利作用,行政化“一刀切”的能源调整不仅会造成极高的能源转换成本,而且容易引起地方政府的抵制作用,不利于长期政策实现。因此,我国必须继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政策,改善能源结构调整政府治理模式,形成市场化手段为主的调整政策体系;继续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政策扶持;改革官员政绩考核,转变地方政府决策偏好,构建更加综合、有效的能源监管体制,既能调动政府、企业多方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又能保障中央对地方施政效果的及时监督,保证我国能源转型的顺利实现,最终达成低能耗、低污染、高增长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