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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比较内镜引导下射频消融术(RFA)联合自膨式金属支架(SEMS)与单独置入胆道SEMS治疗手术不可切除的恶性胆道梗阻患者的总体生存期(OS)、支架通畅时间、技术和临床成功率以及并发症发生率,了解内镜引导下RFA治疗恶性胆道梗阻患者的可行性及安全性,从而探讨内镜引导下RFA治疗恶性胆道梗阻的临床疗效。 方法:选择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在我院确诊为手术不可切除的恶性胆道梗阻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成两组,一组患者接受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下的胆道RFA治疗,随后置入胆道SEMS,记为RFA-支架组(21例患者),另一组患者单纯置入胆道SEMS,记为支架组(22例患者)。另外根据恶性肿瘤的病因学和生物学行为,我们将恶性胆道梗阻的类型分为两个亚组,胆管癌和非胆管癌组。术后观察两组患者有无并发症的发生,并长期随访直至患者死亡或者研究结束,随访期间记录患者的支架通畅时间和生存时间。比较两组间的临床和技术成功率、并发症发生率、支架通畅时间和OS,并分析影响支架通畅和OS的相关危险因素。 结果:1.RFA-支架组和支架组分别在例数、年龄、性别、基础肿瘤疾病、梗阻部位、ECOG评分、远处转移、术前胆管炎、化疗或肝动脉化疗栓塞术(TACE)进行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2.RFA-支架组的技术成功率达100%、临床成功率达95%;而支架组的技术成功率也为100%,临床成功率为86%。两组分别在技术成功率、临床成功率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RFA-支架组共有11例患者发生了并发症,而支架组共有9例患者发生了并发症,两组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所有并发症中均没有与RFA治疗有关的严重并发症,如胆管穿孔,胆道出血等。4. RFA-支架组和支架组的中位支架通畅时间分别为190天、173天,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1、3个月,两组支架通畅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6个月,RFA-支架组支架通畅率高于支架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胆管癌亚组中,与单纯置入SEMS相比,RFA联合SEMS治疗患者的中位支架通畅时间显著延长(203天 VS176天,P<0.05);而非胆管癌亚组中,两者的中位支架通畅时间分别为185天、173天,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影响支架通畅时间的相关危险因素的单变量和多变量Cox回归分析中,术前胆管炎均是影响支架通畅的独立危险因素(单变量分析:HR:2.263,95%CI:1.313-5.240 P=0.006,多变量分析:HR:2.656,95%CI:1.299-5.427 P=0.007)。5. RFA-支架组和支架组患者的中位OS分别为246天、201天,与支架组相比,RFA-支架组的OS显著延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胆管癌亚组中,与单纯置入SEMS治疗患者的中位OS相比(184天),RFA联合SEMS治疗患者的中位OS(302天)明显延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非胆管癌患者中,两者的中位OS分别为233天、201天,两者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OS相关因素的单变量和多变量Cox回归分析中,RFA治疗次数(≥2次)是OS的独立预测因素(单变量分析:HR:0.457,95%CI:0.235-0.888 P=0.021;多变量分析:HR:0.476,95%CI:0.245-0.924 P=0.028),接受多次的RFA治疗能改善患者的OS。6.置入无覆膜自膨式金属支架(USEMS)的患者中,RFA-支架组和支架组的中位支架通畅时间分别为194天和147天,两组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两组的中位OS分别为302天和184天,两组相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置入全覆膜自膨式金属支架(CSEMS)的患者中,RFA-支架组和支架组的中位支架通畅时间分别为190天和174天,两组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的中位OS分别为233天和211天,两组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1.内镜引导下RFA是一种技术上安全和有效的治疗方案,可用于恶性胆道梗阻的姑息性治疗。2.与单纯置入胆道SEMS相比,内镜引导下RFA联合SEMS可延长恶性胆道梗阻患者的生存时间,虽在整体支架通畅时间上没有明显优势,但其能提高支架置入术后的中远期通畅率。3.在胆管癌患者中,内镜引导下RFA联合SEMS能延长患者的支架通畅时间和生存时间。4.在Cox回归分析中,术前胆管炎是影响支架通畅的独立危险因素;而RFA治疗次数是患者生存时间的独立预测因素,与仅接受一次RFA治疗的患者相比,接受多次RFA治疗的患者的OS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