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至关重要。现阶段,残疾人面临着就业率远低于全国总人口就业率、收入水平远低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等问题,部分残疾人生活在贫困线边缘或贫困线以下。2015年吉林省残疾人总数为591440人,约占吉林省总人口的2.15%。46.21%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低保标准;41.90%的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低于国家贫困标准。残疾人就业状况不仅直接决定着残疾人收入水平、生活质量,而且对残疾人融入社会,残疾人事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以就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是今后残疾人工作的重点。论文依据“2015年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了吉林省残疾人的就业现状及其影响因素。2015年,吉林省16-59周岁残疾人中已就业154792人,就业率为68.48%。logistic模型回归结果表明,年龄、性别、目前是否掌握就业技能、家庭人均收入状况、家庭人口状况和一年来是否受过社会救助及福利补贴对残疾人就业有显著影响。受教育程度对城乡残疾人就业的影响程度有差异,受教育程度对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影响不及对城镇残疾人就业的影响显著。吉林省残疾人就业受其教育水平及就业技能不足等方面的限制,工作稳定性较差,工资水平较低。残疾人就业对就业政策的依赖程度大,政府对残疾人就业的干预力度对残疾人就业有很大影响。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国内发达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经验,吉林省应该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加强政府对残疾人就业的干预。同时社会还应该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康复医疗服务、加强社会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更加友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