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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一直是世界关注的课题,也是人类社会在发展进程中一直想要克服的难题,如何有效的遏制、打击腐败也一直被世界各国研究探讨。本文所指的腐败,即是政治上的腐败。不能有效地打击腐败,任由腐败的滋生,危害的不只是党和国家的利益,更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者,还会危害党和国家的政权。现阶段我国政府对打击腐败的信念越来越坚定,信心越来越足,人民群众对打击腐败的呼声越来越高,对和谐稳定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如果不能有效地打击腐败,就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因此,腐败治理势在必行。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虽然,我国的反腐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和进展,但腐败形势依然严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式各样的腐败形式层出不穷,传统的打击腐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的腐败形势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这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坚决打击腐败的决心。打击腐败符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再加之人民群众对腐败的痛恨,打击腐败符合民心民意,使得我国必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腐败。在反腐败的进程中,腐败治理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背景分析等研究方法从四个方面探索了以“零容忍”为理念的腐败治理制度建设研究。一是分析了腐败与腐败治理制度的联系,从我国现阶段腐败的具体表现形式出发,清醒的认识到以“零容忍”为理念的反腐败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取得的成绩,通过制定监察法,表明我国监察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同时指出现阶段我国在反腐败制度建设上还存在的不足之处,为之后的反腐败制度建设提供依据。三是分析美国、新加坡、韩国及中国香港反腐败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在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借鉴国外及中国香港反腐败好的经验做法。四是针对反腐败的迫切需要,从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三方面重点介绍如何建设以“零容忍”为理念的腐败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