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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信用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但长期以来却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所以,研究马克思信用理论的目的之一就是加深人们对它的认识,进而引起对它的重视。从研究现状看,对马克思信用理论的研究还只是处于初步状态,因此,研究马克思信用理论还有很大的空间。研究本题的另一个目的,是要充分发挥马克思信用理论对中国现实社会的指导意义和当代价值。文章首先考察了马克思信用理论的来源及其提出和演变的脉络。资本主义信用产生以前就已经出现了高利贷信用,资本主义信用制度是作为对高利贷的反作用发展起来的,显然,对高利贷信用的批判就成为马克思信用理论的来源之一。当然,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信用思想无疑是马克思信用理论更为重要和主要的理论来源。马克思正是在批判、继承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信用思想的基础上,创立了自己的信用理论。马克思从1844年开始接触信用,一直到1857年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其间对信用的认识和研究不断深化和系统,从最初对信用进行的伦理意义上的批判,到后来更为深入的经济学理论的分析,从最初对私信用的研究到公信用,最后又增加了国际信用的研究,并且设想将信用问题安排到其“五篇计划”和“六册计划”中。马克思信用理论的内容非常丰富。马克思认为信用就是“贷和借的运动”,这是马克思给信用下的“经典定义”。马克思所论述的信用包括私信用即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公共信用以及国际信用三种形式。信用与虚拟资本也是马克思在研究信用问题时涉及的一个重要内容。信用作用的二重性是马克思信用理论的重点,马克思认为信用极大的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了种种消极影响,同时,信用制度又是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虽然马克思的信用理论产生于100多年前,而且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信用,但是其一般性对于今天的中国仍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学说价值。从学说方面看,马克思信用理论不仅补充、完善了人类信用思想,而且有助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用理论。从实践方面看,马克思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虚拟资本以及信用制度的二重性等方面,对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