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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也在稳步推进。早在1996年,我国首先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这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正式启动。自此,我国先后放开了贷款利率上下限以及存款利率上限的浮动。尤其是在2015年,我国央行放开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上限,标志着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基本完成。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率作为基础性的资产价格,将不再受央行的直接管制,而更多的是由市场供求自行调节。此时,商业银行的竞争将越发激烈,由此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资产配置,最终会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产生影响。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居民间接融资的重要载体,在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此,分析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重点。本文首先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和利率市场化有关的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内容、研究路线和框架以及可能的创新和存在的不足;其次介绍了文章的理论部分,主要是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和利率市场化的相关概念、度量方法以及相关的影响机制;最后是文章的实证分析及政策建议,主要是利用16家上市银行2006-2017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包括基准模型回归和根据商业银行类型进行的异质性分析。在基准模型建立方面,本文在控制影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个体特征和宏观经济变量情况下,主要分析利率市场化的代理变量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在进行异质性分析时,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个体竞争能力以及股权性质不同,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结果也会不同,本文基于这三方面进行异质性分析。本文研究发现,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在加强,对我国金融稳定产生负向冲击。进而,根据盈利能力、股权性质以及竞争力等三个方面的分类标准对银行进行分类,检验利率市场化程度对不同类型银行风险承担的异质性影响。发现盈利能力越强、个体竞争能力越强且为国有性质的商业银行,其风险承担水平越低。所以,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对商业银行的不稳定性大多来源于盈利能力较差、个体竞争能力较弱的城镇商业银行。最后,根据本文的结论提出两方面的对策:一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行差异性监管;二是,商业银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