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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旨在探讨当前地方政府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制度建设,用制度来规范政府行为,从而达到消除腐败,保障地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公务行为的清正廉洁的目的。腐败是个普遍性问题。治理腐败,已经成为我国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当前的反腐败理论研究、制度建设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停留在宏观面,很少顾及地方腐败层面和制度建设的问题。文章通过对我国古代、新中国成立后的反腐倡廉制度状况进行分析,并对照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反腐倡廉制度,主要以上海市青浦区存在的腐败现象及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和成果的现状出发,提出我国地方政府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框架。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讨论研究目的和意义,主要思路及研究方法等。第二章为反腐倡廉制度综述。重点阐述反腐倡廉制度的含义、特点及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反腐倡廉制度和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反腐倡廉制度。以古代发达的廉政思想和国外、我国香港地区的廉洁状况得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三章分析地方腐败的形式、特点、危害及成因。主要以上海市青浦区的实例,重点分析当前的腐败现象、腐败特点、腐败所产生的危害性和腐败现象产生的一般原因,得出治理腐败的重要性。第四章对当前地方腐败成因进行制度性分析。重点通过制度性缺陷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即政府职能转换的滞后,缺少权力制衡机制,缺乏监督制度及查处和惩处制度,以及潜规则的盛行,论证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取得成效的最主要的方法。第五章讨论当前地方政府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青浦区为实例,结合国内的一些状况,从加强源头防腐制度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办信查案制度建设、加强惩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制度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建设等几方面提出地方政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框架和可行性结论。第六章为结论。主要总结全文的主要研究观点,并提醒在制度建设中应注意系统性、长期性、协调性、透明度、被认同感等几个问题,使制度建设更加全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