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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昆明市嵩明县、安宁市和晋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三县新农合的运行情况,综合评价三县新农合运行的成功和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方法本研究为流行病学描述性研究,通过报表和调查表,收集三县2006年以来新农合补偿方案、参合情况、资金筹集、资金使用等资料;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抽取三县的党政干部、新农合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参合农民,就其对新农合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参合农民对现行新农合的满意度超过80%,对县乡合管办工作的满意度超过70%。三县2008年参合率超过90%,均达到人均90元的筹资标准。2006年、2007年和2008年住院补偿受益率,嵩明县分别为4.44%、4.42%、6.22%;晋宁县分别为6.21%、7.98%、9.02%;安宁市分别为5.48%、5.86%、6.51%。2008年新农合资金使用率安宁市达90.56%,嵩明县达79.98%,晋宁县为65.88%。门诊减免受益率晋宁县达96.43%,安宁市为45.75%,嵩明县为29.91%。三县住院补偿人次集中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县级多于乡级,报销金额集中在县级医疗机构。各级医院住院实际补偿比例及次均补偿费用均较低。党政干部和新农合管理人员二者认为新农合基金沉淀有住院补偿比例过低、住院起付线过高、用药目录限制等多方面原因(P=0.527)。参合农民认为参合后五保户特困户和经济困难家庭均没有足够能力看病(P=0.11),超过20%的参合农民认为二者完全没有能力看病。参合农民、新农合管理人员以及超过20%的医务人员和党政干部认为存在“穷帮富”现象。参合农民、党政干部和新农合管理人员最为支持规定时间由乡村干部上门收取参合费,87.2%的参合农民希望保持10元参合标准不变,希望提高的占10.4%,希望降低参合标准的人很少(2.5%)。后二者及医务人员倾向于提高参合标准。参合农民倾向于支持门诊统筹(超出家庭帐户11.3个百分点)。参合农民均希望提高补偿比例(希望的最高补偿比例为70%),党政干部、医务人员以及超过30%的新农合管理人员支持提高补偿比例。结论三县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均保持较高参合水平,新农合筹资情况良好。三县新农合资金使用率有逐年上升趋势,但仍存在一定程度资金沉淀现象。三县住院补偿受益率逐年提高。门诊减免受益率逐年上升,但水平仍偏低。各级医院住院实际补偿比例及次均补偿费用均较低,费用控制较保守。建议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知晓率。逐步完善政府资助为主的多方筹资的长效机制。制定合理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标准,逐步建立完善“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的补偿方案,补偿方案对经济困难人群给予政策倾斜,提高新农合公平性。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建设。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建设。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提高新农合管理水平,加强新农合经办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