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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程是完善高等教育法制化的重要载体,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手段。同时,大学章程还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保障与体现,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创造了规范条件与限制基础。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制度建设与完善的重要组成,通过章程的合理架构能够保障治理活动的有序与高效。先前学术界对大学内部治理及其结构研究或限于宏观层面的阐述,或是对治理活动外围结构模式的总结,没有深入到权力结构配置的核心,缺乏对于大学学术本质内涵及其保障措施的考量。大学章程作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化与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章程通过对大学学术性的保障,是对学术权力的再定位,是为学术决策的有序与高效提供平台,因而必须从大学的本质特征及内部治理结构的需求中获取具有针对性的理念内涵,并以此为依据保证大学章程建构与实施的权威性与实效性。大学章程理念的缺失容易导致学术权力下的学术决策权威丧失,不利于大学核心本质的保证且影响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及内部治理的理念内涵与章程理念一脉相承,通过对建立在大学组织内涵基础上的章程理念内容深入挖掘,有助于提高大学章程在治理结构中的权威性与实效性。大学章程理念的凝练基于大学特征,既体现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要求,又为章程理念的总结与归纳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大学章程理念满足内部治理结构的要求创造客观条件。大学章程理念是章程制定与实施的指导思想,起源于大学组织内涵特征,形成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构与完善,最终落实于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实践中。依据大学组织建设及其治理活动自身的逻辑关系及结构性要求,首先明确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与大学章程理念的概念界定,然后利用组织学理论从学术自由本质、文化与特色、开放与权变以及结构与效率四个方面分析大学的本质特征,并进一步从理念层面上具有针对性的归纳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理论要求,最后,从章程建构与实施的具体权威性与实效性要求上以四个方面为出发点建构理念内容,根本上保障并实现大学的学术自由与学术权力,通过对权力结构的合理配置建构学术决策权理念,并最终保障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运行的有序与高效。大学章程理念建构是指导章程制定与实施的重要理论基础,它在章程制定的过程中起着权威与实效作用。大学章程的形成具有强制性与权威性影响,通过合理的建构理念内涵与贯彻指导思想有助于确保章程架构的实效性,保证章程执行有利于大学内部治理的有序与规范。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决策地位平衡、监督模式的参与、特色性与开放性的彰显都体现在章程理念内涵与指导思想中,通过对学术自由的充分保证,以及强化学术权力在决策与监督过程中的权威影响,正确合理发挥章程的法治作用与强制力,真正从制度层面保障大学的学术性和文化特色,规范大学的定位和结构,最终保障学术治理活动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