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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程序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是依法享有国家刑事追诉权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追诉犯罪、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追诉权。对公诉程序实行标准化建设是检察机关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探索的新领域,经历了一个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积累的过程。从理论指导层面看,检察管理一直缺少系统、成熟的理论支撑,处于有实践但是缺理论的状态。管理实践如果没有系统理论指导,很难把传统模式和思维方法调整过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因此检察机关制定完整统一的工作标准迫在眉睫。本文将从公诉程序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对如何实现公诉程序标准化进行理论分析和制度构想。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全文约二万四千字。引言对公诉案件起诉程序和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职能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从管理创新的角度提出了公诉程序标准化的论题。第一部分是对我国公诉程序的概述。在这一部分,笔者首先对公诉程序的概念作出了界定,并分析了公诉程序的特点。公诉起诉是国家追诉权的表现形式,是一种刑罚请求权,其目的在于依法追究犯罪、保障权利和维护法治秩序,起诉的主体是依法享有国家追诉权的专门机关,在我国为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公诉活动中具有公诉和审判监督的双重身份。在分析公诉程序概念、特点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公诉程序的立法现状和司法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是公诉程序标准化管理的内涵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笔者首先对标准化管理的概念、理论基础及其特点做了介绍。标准化管理是指符合外部标准和内部标准为基础的管理体系。在全面介绍标准化理论和特点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公诉程序标准化的内涵,即公诉程序标准化管理是对公诉工作的全面管理;标准化管理应结合公诉工作的实际进行;公诉程序标准化管理是检察机关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笔者对开展公诉程序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探讨:第三部分是关于构建我国公诉程序标准化管理的几点思考。笔者认为,构建我国公诉程序标准化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兼顾公平和效率原则、立足实际的原则进行。并对构建公诉程序标准化的基本框架和具体设想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