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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轻微犯罪多发的当今社会,如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高效的处理轻微刑事犯罪成为世界各国刑事司法工作中较为重视的问题。在建立刑事速裁程序以前,我国的刑事诉讼体系由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构成,其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针对性不高,难以实现诉讼的高效性。在劳教制度废除后,轻微刑事犯罪的处理由于缺乏制度和程序上的引导而严重影响了我国刑事司法工作效率的提高。针对这一情形,我国于2014年以试点的方式尝试建立刑事速裁程序,在两年多的试点工作中,刑事速裁程序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较多的优势,有效的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为下一步正式建构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本文以我国现实情况为前提,在分析研究与刑事速裁程序具有一定关联性的程序和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域外相关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依据现阶段出现的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刑事速裁程序的一些如概念、特点等基础问题进行研究,并以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为核心,对我国的相关做法进行梳理和介绍。第二部分为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建构基础,包括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两个方面。第三部分为域外相关程序或制度的介绍和研究,笔者选取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具有代表性的德国和美国为研究对象。第四部分是对现阶段刑事速裁程序出现的问题以及笔者的完善建议。希望本文能够为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构建提供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