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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的第一年,一方面,已经或正在股改上市的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其管理水平和资产质量受到公众审慎严苛的关注;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转制过程中的一些重大改革举措未达预期效果,个别深层次矛盾甚至不断积累,恶性金融大案接连曝出,令人忧心。银行风险监管的有效性问题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尽快提高银行风险监管水平,构建真正有效化解风险的机制,切实提高银行风险监管的有效性,已成为全社会的迫切期待。本文从加强银行风险监管有效性这一角度,紧紧围绕银监会和商业银行这两个银行风险监管的行为主体,力求对近年来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改革与实践做出全面深刻的剖析,寄望既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又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论文同时是应用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尝试,面向社会经济实践的理论需求,通过对经济历史背景、现实问题及体制要素进行归纳分析,力求从中寻找出内在线索、规律性特征及其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现实意义。本论文所探究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包括两个行为主体,即监管当局(以银监会为主的政府机构)和银行内部风险管理部门,分别从外部和内部围绕控制银行风险所开展的相互联系的活动。一方面,监管当局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机制监控商业银行运营风险,确保银行业平稳运行;另一方面,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强化内部治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现场检查等机制控制银行运营的过程风险。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尽管都在不断进行着面向市场化的改革,但至少到目前为止,改革并不彻底,官本位和行政色彩在银行经营中依旧较浓重。未来银行的市场化改革还应当不断推进,风险监管应更贴近市场第一线,以防从个别向普遍演变,形成大范围的经营隐患,使监管更具前瞻性和有效性。本论文以五个章节展开分析。第一章导论,提出本文的研究意义及思路。第二章概述银行风险监管及有效性。第三章从商业银行外部分析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有效性。第四章从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部门出发,分析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第五章提出改进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对策建议。研究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有效性,不能脱离整个经济运行和金融市场的大环境,我国商业银行运转基本正常,表明银行风险监管是基本有效的,所取得的历史性进步显而易见,但在许多方面仍然有明显改进余地,同时,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明显差距的风险管理能力与日益复杂多变的风险环境之间的不对称,留给我们的时间和机遇已极为紧迫。本论文从如下角度进行了思考:在学习和引进西方先进银行风险监管方法过程中,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适应本国国情,又要克服落后的本土思维方式与工作习惯的干扰;风险管理部门在商业银行业务运营系统中的定位须做调整,令其作为业务后台并直接成为业务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即成为参与者,真正起到从内部控制过程风险的作用;等等。本论文没有专门阐述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成绩,而是集中探讨了现存问题。勿庸赘言,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成绩和进步是主要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本论文所发现和研究的问题本身就是商业银行进步的佐证,套一句俗话,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如果没有前进,就不会有这些问题。同时,如果不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就会制约新的进步。忧之深,责之切,本论文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现实问题给予了较为强烈的关注,正是蕴含了对其未来进步的满腔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