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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残疾学生的教学工作,特别是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是现今高校必须面临的教育重点和难点。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在高校学生数量上升的同时,残疾学生数量也逐年递增,这就要求高校体育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是学校体育工作义不容辞的任务。本文运用文献综述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以长春市普通高校残疾学生普及游泳课教学的可行性为研究对象,并从教学内容和开课方法等方面对长春市普通高校残疾学生开展游泳课的实施方法进行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担任长春市高校残疾学生游泳课教学的教师多数为健全学生的体育教师兼职,残疾人游泳教学队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组织体系,缺乏对残疾学生心理知识及相关理论的掌握。残疾学生游泳课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在职残疾学生游泳课教师应该进行多方面的培训。特殊教育专业体育教学毕业生数量不足,体育教师对于特殊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待加强。目前长春市高校体育教师学历层次基本可以满足现行需求。后续的培训工作仍可以通过进修、读研、函授等形式来实现。(2)残疾学生游泳课教学教材与残疾学生游泳课教学课程标准一片空白。残疾学生游泳课教学方法应进一步改进,针对残疾学生,应认真研究残疾学生的学习特点,制定合理的教学方法,遵循缺陷补偿性原则、趣味性原则、学用结合原则、传授知识与发展社交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及安全锻炼原则进行教学,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残疾学生游泳课教学工作。对于残疾学生成绩的参考与评价,既要客观反映学生体质与健康,又要考虑学生能够达到教学的基本要求,鼓励残疾学生持续向目标迈进。(3)残疾大学生体育行为受多种因素影响:身体上的弱势、较低的健身意识以及运动中的心理压力是影响其体育行为的主要内因;体育场地、器材、合适的项日与学校的体育教育、组织工作是影响其体育行为的主要外因。由于身体状况、自身经济条件、交通、家人过分关心、场地服务条件等因素,使残疾大学生进行游泳运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和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