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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问题的出现是法律运行过程的必然结果。当既定的法律应对变动不居的社会现实生活时,其规则的僵化性、语言的模糊性、结构的空缺性、时间的滞后性等局限便会暴露无遗。为了克服法律自身的缺陷,实现司法判决结果的公正,法官在司法裁判过程中进行法律解释就成为当然的选择。换而言之,法律唯有通过解释,才能顺利地成为法官裁判现实生活中具体案件的令人信服的依据。尽管我国目前并未将法官的法律解释法定为一种权力,但本文认为,法官并非为适用法律的机械工具,裁判也不是机械的复印过程,作为成文法律与具体社会现实结合的中介,法官的法律解释在我国司法裁判过程中是客观存在的。本文以司法裁判为背景,在探讨了该过程中法律解释的主体、对象、目标等基本问题的基础上,对司法裁判流程中法律解释的具体体现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律解释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善的建议。本课题的粗浅研究,为法律解释如何密切联系裁判过程提供了参考意见,希望能对人们正确认识司法裁判中法律解释的实质,培养法官法律解释的自觉意识和提高其解释方法、技术的运用能力以妥当地适用法律、公正地解决实际问题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