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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腐败案件近年来频繁出现,受到国内外学者广泛关注,其严重性已为学术界所公认。上世纪六十年代,韩国经济开始腾飞,经过几十年发展已步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被国际社会誉为“汉江边的神话”。进入新千年,汉江边上又传来另一“神话”——韩国首尔大学科学家黄禹锡首次成功克隆人类胚胎干细胞。但欢呼的人群还未散去,媒体曝光了黄禹锡科研腐败案。这一重型炸弹对韩国政府、学术界和民众形成强大冲击波,并迅速跨越国界,在国际社会形成强烈反响,全社会对追赶型国家的科学事业和科学家给予新的关注和认识。作为邻国的我国,“黄禹锡案件”冲击波长久未息,各种评论、反思文章不断见诸报刊杂志,引起国人深思。本文首先对追赶型国家进行定义,对追赶型国家科学建制化过程进行分析,对其科学建制化基本特征进行概括,指出科学建制化起步晚、国民科学道德意识薄弱、科学制度法规不健全、科学组织结构无序、政府行政主导建制化过程、科学建制化追求功利主义等构成追赶型国家科学建制化的基本取向。论文在对科研腐败概念定义后,提出追赶型国家科学建制化不足是导致追赶型国家科研腐败频出的根本原因。接着论文对黄禹锡案件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包括黄禹锡成长过程、生活背景、科研腐败经过、媒体暴露过程、公众及社会反映、政府及法律机关处理情况。在介绍黄禹锡案件的同时,论文以黄禹锡案件为对象对追赶型国家科研腐败的原因、危害和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指出:追赶型国家的追赶文化和心理、科研体制、科研制度和国民的职业操守对追赶型国家的科研腐败构成影响,而科研腐败将对国家科研氛围、国际学术信誉、科研水平和科研效率构成危害。认为追赶型国家对科研腐败的治理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政府不力、法律不全、机制不畅等。最后论文对追赶型国家科研腐败治理对策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反思韩国黄禹锡案件及其处理过程,借鉴学习欧美国家科研腐败治理经验基础上,论文提出了追赶型国家科研腐败治理的原则和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机制的理念。自2006年以来,虽然社会各界给予黄禹锡案件以广泛的讨论,但对黄禹锡案件公开发表的论文统计发现,多数论文要么是就事论事,要么是从案件的某个角度展开对照或讨论,结合案件本身全方位地分析科研腐败,进而以点到面,对追赶型国家科研腐败展开深入研究却不多见。本文从黄禹锡案例出发,透视追赶型国家科研腐败的问题,并提出治理思路,这一项研究取向有一定创新性。我国是发展中大国,也是追赶型国家,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科学体制是我国科学得以顺利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韩国与我国有着相似的文化传统和追赶情结,我们应该研究和借鉴韩国对黄禹锡案件的处理经验,反思我国学术界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公正、有效的治理方案,以便形成一个良好、有序的科研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