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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运制度,是贯穿我国整个古代社会并跨有部分近代社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它不仅是各王朝政权制度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乃至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被视为“经济生命线”和“军国大计”。清代前期实行的是漕粮河运制度,在早期盛世局面下,一度发展至鼎盛状态。但随着政权的逐渐衰微,漕运制度的种种缺陷和弊端也逐渐凸显,一开始还未达到完全失控的程度,而河漕制度也尚能得到维持。到清代中后期,漕粮河运开始遭遇到巨大的挑战,面临严重的危机,漕粮河运很难再继续维持下去,不得不另谋出路,由此考虑海运的可行性。尽管漕粮海运显现出了便捷、省费以及能在一定程度上革除漕政弊端的巨大优势,但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皇帝的犹豫妥协、反对势力的阻挠等等因素,嘉庆与道光年间的漕粮海运进行得并不顺利。嘉庆年间仅仅有过海运的考虑却没有付诸实践,而道光年间则是试行了两次。虽然这些漕粮海运的实践时间短、次数少,但意义非凡,为以后海运漕粮取代陆运和河运,创造了前提,打下了基础。这些也正是清代漕运发展的重要表现。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在河南铜瓦厢决口,改道由山东利津入海,之后黄河泛滥成灾,冲决运河堤岸,以致漕运受阻,河运完全处于瘫痪状态,海运再兴,并成为定制。一个制度的建立与存在,与社会、经济、思想等因素密不可分,同样,制度的改变也无法摆脱其所在时代的影响。正因如此,在自然条件和时局变化的作用下,漕运由河运向海运转变,成为清代后期主要的漕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