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跨界经营是互联网背景下虚拟经济产业链与实体经济产业链的“跨链”重组现象。在高度动态化和不确定商业环境中,跨界已成为企业创新成长的一种新逻辑,互联网技术产业化和产业互联网化成为未来商业浪潮的两大主旋律。跨界经营作为一种“破坏式创造”,从跨界创新活动伊始就可能会面临合法性缺失的风险,不但无法保证获得“熊彼特租金”,反而还会拖累原有主业发展,极易陷入“一跨就垮”的经营困局。从根本上说,离开了市场对其组织身份的认可,跨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极易受到外界质疑。然而,学术界对跨界经营中组织身份与组织合法性之间内在关系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成立于2004年的乐视网,从创业之初就致力于打造“平台+内容+终端+应用”全产业链业务以及跨产业生态系统,但是,乐视后期的努力没有完全达到颠覆既有产业系统的成效。本文以乐视为研究对象,探讨跨界经营企业组织身份变革与组织身份合法性的相互关系,利用扎根理论的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选择性编码提炼和归纳出关键范畴以及范畴间的联系,并进一步构建出组织身份变革与组织身份同一性、组织身份合法性的交互模型。研究表明:(1)跨界经营企业的组织身份变革受身份缺口和身份歧视引发的组织身份威胁所驱动;(2)跨界经营企业的组织身份变革包括限制性变革范式和引导性变革范式,其中,限制性组织身份变革具有弱沟通、高计划、封闭性、单向性的特征,引导性组织身份变革具有强沟通、高应变、开放性、双向性的特征;(3)组织身份变革过程的操纵性和活跃度是决定组织身份同一性的重要影响因素,不同组织身份变革范式表现出不同的操纵性和活跃度,相对而言,限制性组织身份变革具有较高操纵性和较低活跃度,引导性组织身份变革具有较低操纵性和较高活跃度;(4)组织身份同一性在组织身份变革与组织合法性之间发挥着中介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得到“跨界经营中组织身份变革对组织合法性构建的影响机理”,并进一步挖掘出组织身份合法性构建过程中的“双重力量”,从而以组织身份为出发点,为跨界企业实施身份变革和塑造组织合法性提供了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