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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作为一项独立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抗辩事由,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和适用。然而,由于公共政策本身的不确定性,在对其的解释和适用上一直难以有一个统一、明确的界定。由于各国在实践上解释和适用的不同,使得仲裁庭和当事人对一项国际仲裁裁决在执行国能否得到承认与执行缺乏预测性,也给国际商事仲裁造成了一定的风险。而随着国际商事交往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国际商事仲裁在解决国际商事争端上的作用会更加明显。作为一个本身涵义不清晰,而各国法院都能够主动援引适用的国际私法上的制度,公共政策对于国际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仲裁庭以及执行地的法院来说都可能成为仲裁案件中争议的一个焦点。如何去界定公共政策,如何使当事人或者法院援引公共政策作为抗辩更加有理有据,都是应该去考虑、关注的问题。因此,对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中公共政策问题的探讨、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四章来对公共政策这一问题进行探究。第一章为公共政策的相关理论分析,主要是介绍公共政策的概念、类别和适用的标准。第二章为公共政策在国际商事仲裁承认与执行中的适用。主要介绍《纽约公约》及各国在立法和实践上对公共政策的解释、分析公共政策抗辩事由与其他抗辩事由的关系,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来对公共政策适用的具体情形进行阐述。第三章主要介绍近年来公共政策在国际社会实践中发展的趋势。包括从各国适用公共政策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趋势、区域性共同公共政策的形成和发展。第四章主要分析了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公共政策的情况,并对其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