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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进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的目的在于完善现行的环境法及相关环境保护制度,从消除环境容量外部性角度建立起低成本的排污交易平台,使企业用于治理污染的投入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得到补偿,而对环境造成不利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得到相应的处罚,从而调动企业预防、治理污染的积极性,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社会、经济以及环境的协调发展。本文的研究方法是通过对国内外排污权交易的法制发展进行对比分析,来说明我国进行排污权交易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从环境容量外部性出发,通过一系列的演绎推理来说明要建构一个在经济上可行的排污权交易法律规则体系,则必须进行产权确定和交易成本控制,以实现环境容量外部性的内部化。本文通过对排污权交易、环境容量外部性等理论与实践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分析,探索出环境容量资源的产权明晰以及较低的交易成本是构建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两大条件,而排污权交易市场则是实现促进环境容量外部性内部化的有效机制,并进一步提出了适合我国政治、经济与环境发展要求的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