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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业文明的飞速发展,刺激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并提升了社会生产力,从而使国民的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在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很多偏远的中西部农村地区,由于交通不便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当地的居民依然维持着原始的生活状态。自产自足的小农经济成为主导型的经济体制,经济的落后和信息的闭塞减少了社会变革对这类地区的冲击,在这种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具有民俗特色的传统文化得以比较完整的保留。可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的发展,西部大开发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有机会关注和接触这些地区。那里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生活气息浓厚的民俗风貌,成为了最大的亮点吸引着各地的人前来观光旅游。这一方面让这些地区加强了与外界的交流,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另一方面,外来的文化也对当地的传统文化形成强大的冲击,在经济基础改变的同时,当地文化里很多宝贵的东西也随之被破坏或遗弃,这对保持文化的多样性而言是很不利的。本论文的主要焦点聚集在如何看待乡村民居建筑的改变上。以前学者对乡村民居建筑的研究主要是从建筑理论的角度出发,对建筑体系进行深入分析。而主要的观点仍然集中在如何保护和利用古民居建筑,并对新建的具有现代特色的民居建筑基本以脱离民族传统为理由进行批判。除了对现存的民居建筑进行研究外,还需要依据研究的结果进行详细的分类,对少量该保护的民居建筑有一个比较清晰合理的划分。而大多的民居建筑,其主要的目的仍然是为当地居民提供居所,因此,应该把建筑的实用功能放在首位,即首先应该满足居民的居住需要。对在新的技术条件下民居建筑的合理改变应该鼓励其发展,在发展的前提下再注重传统建筑中仍然可以在现代适用的精髓,利用合理的政策和经济手段加以引导,避免因居民对新技术应用的盲目性而带来的破坏。论文通过对具有地域特色的凤凰苗族民居建筑进行研究,结合该地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对照其他地区的乡村民居建筑,力求能探讨出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民居保护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