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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诚信原则是海上保险法的重要法律特征,保险人能否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切实履行最大诚信义务成为保险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旨在对海上保险人的最大诚信义务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以引起学术界对这一课题的重视,为实务界和司法界提供理论参考。 为此,作者以最大诚信原则基本理论为基础,对保险人的最大诚信义务内容、适用、违反的法律后果等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对几种典型的保险人最大诚信义务,包括保险人告知义务、保险人对格式合同尤其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通知义务、投保人迟延缴纳保险费时保险人的最大诚信义务及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的最大诚信义务进行了探讨;并对我国保险立法中上述相关规定提出了质疑。在此基础上,作者对《保险法》和《海商法》相关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并对保险人实务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