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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众对于司法权在社会结构中的功能和作用抱有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期待。然而,排除部门法中对于各项具体法律制度的研究,理论界对于司法的性质、界限以及司法运作机制的系统探讨和研究则相对欠缺,这与人们对于司法所寄予的高度期待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因此,有必要引进司法过程的观察视角和研究方法。司法过程的独特之处在于从行为过程关注司法审判活动。因此,过程视野中的司法审判是一种实际的而非设想中的,动态的而非静态的,行动中的而非书本上的法律现象。同时,司法过程就是司法权力运行的实际过程。按照司法审判的运行逻辑,司法过程主要包括法官和法院的管理,诉讼的受理,审判组织的组成,开庭审理活动,裁判结论的形成和宣布等各个环节。本文将司法过程的内容分为司法过程的参与者、审判的过程、基层法官的法律思维三个部分,同时,选取L县基层法院作为分析对象,从而进行过程分析方法的具体梳理。首先对司法过程的参与者做出了具体分析,分为基层法官的管理、基层民事审判组织的形成、律师的诉讼参与三个部分进行介绍。通过制度梳理和总结来发现基层司法中需要以法官作为主导,也需要律师和其他主体的参与。以此角度来寻找制度与实践中的重合和分歧,从而进一步明确司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其次,介绍基层民事审判的基本流程。基层民事审判的基本流程除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执行外,还存在法律规定之外不成文的规定和实施细节。以实际案例来梳理基层民事审判的基本流程具有重要意义,以此为基础也能够了解到基层法官在民事审判中碰到的干扰性因素及其处理方式,从而使得审判流程更加具体实在。最后,以民事审判为例分析基层法官的法律思维。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方法不仅体现于法官的法律思维中,也表现于法官的司法裁判说理与论证之中。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法官对于利益衡量的准确把握,才能提升裁判的公平性。司法过程的分析方法为我国的司法研究领域带来了新的研究视角和分析角度。在基层司法的具体运作中不难发现,基层民事审判在应对各项诉讼活动中的影响因素时,其主要原则仍是依据法律规定。在诉讼活动中所采取的部分具有基层色彩的手段,则是为了服务于纠纷解决这一最终目的。在研究基层司法的过程中借用司法过程的分析方法,有助于把握现实与制度之间的契合与分歧,为今后的理论研究提供了借鉴和方向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