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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转型期中国出现的一个特殊的阶层。它是经济发展、各种社会制度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一阶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本文基于社会分层的视角,从主观层面研究农民工,即研究农民工的阶层意识。我们把阶层意识定义为一定客观阶层的主观认同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权利意识和社会流动意识。农民工的阶层认同包括社会等级上的认同和户籍身份上的认同。农民工的权利意识主要指经济权利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意识指的是农民工阶层对向上社会流动的可能性的态度。研究结果表明:1、农民工是一个具有一定认同的阶层。在社会等级和户籍身份上具有较一致的认同,具有一定的“抱团”意识。2、农民工阶层有较强的权利要求。农民工阶层不但在经济利益方面有较强烈的权利要求,而且在政治参与上有较强烈的权利要求,政治上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希望有农民工人大代表。3、农民工阶层总体上对社会持信任态度。一方面农民工阶层对现状有一定程度的不满,另一方面他们对未来抱有积极的期待。我们认为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民工这样一个特殊的阶层的权利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项:1、帮助、引导农民工成立农民工组织。农民工组织是农民工维权的组织保证,及平衡社会不同利益集体的利益关系的手段。2、保障农民工参政议政的权利,主要是进行制度创新,选举农民工代表进入各级人大。3、完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内的社会救助制度应覆盖到农民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