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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还有许多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到今天,如何从机制上解决经营管理者的任用问题,已经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是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素质及任用机制的现状,不仅不能适应这种竞争的要求,而且也极不利于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重获竞争力,摆脱困境的一个最有效的方法,而企业领导人制度的创新又是国企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其核心是建立规范的企业领导人任用制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机制的建立,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国企领导人任用一直都实行着适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厂长负责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种任用机制已经出现了严重的滞后性,影响着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鉴于此,对于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人任用制度应该进行改革,以制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科学的领导人任用机制。这是当前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企摆脱困境、逐步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然而,如何从机制上改变国企领导人的任用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在我国目前,要想真正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国企领导人任用制度,就必须先要在法律上加以完善。对于这一问题,在我国公司法等相关的法律中都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所有的条款可操作性小,宏观管理的条款较多,即使是一些宏观的管理条款,也存在很大的缺陷,对企业的发展有很多的不利,这些条款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并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我国目前所采用的仍然是行政机关直接考察任用企业领导人的选任方式,在市场经济下,这种方式严重的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们应该采用的是以市场为主导的国有企业领导人任用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这样,不仅使企业有了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而且也使得政府能够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更有利于我国国企的发展。本文中,作者所要论述的就是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企业如何以市场为主导,选出真正有才能的领导人去管理企业,使目前处在困境中的国企走出困境,适应市场经济下的激烈竞争,从而真正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