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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不断发展,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激发农业生产活力,同时改善城市用地紧张的局面,国家出台政策推动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两种土地权益变更行为,土地权益变更已成为日后我国长期发展和推动的重要任务。然而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引起的地权变更将会导致土地的归并和转移,使农村居民与土地的内在联系发生改变,影响农村居民原来的生产及生活方式,进而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加快农村发展,增强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而农村居民幸福感受到不同土地权益变更方式的影响,因此研究土地权益变更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这对于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推动农村发展都至关重要。本文在梳理文献的基础上,首先从土地流出、土地流入和土地征收三方面分别构建有序多分类logit模型,实证分析土地权益变更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其次再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分析其中的传导机制,最后建立地区模型探究土地权益变更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区域异质性。研究结论:第一,农村居民在不同土地权益变更方式下幸福感均值都约是3.62,分布状态为“两头小中间大”,但不同土地权益变更方式下农村居民幸福感存在一定差异。第二,各地区不同土地权益变更方式下农村居民幸福感也存在一定差异,中部地区在土地征收以及西部地区在土地流入时,农村居民感觉“非常不幸福”和“不幸福”的比例分别最高,东部地区在土地流入时农村居民感觉“一般”的比例最低,但东部地区不同土地权益变更方式下农村居民感觉“非常幸福”的比例均为最高。第三,土地流出和土地征收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有显著降低作用,土地流入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有显著提升作用;年龄、政治面貌、总资产、确权等也是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显著影响因素,但各因素影响存在地区差异性;第四,绝对收入机制、相对收入机制、工作类型机制和消费支出机制在土地权益变更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上发挥显著作用,然而各机制在不同土地权益变更方式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上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