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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深受互联网的影响,可以在网购平台上买到世界各地的商品。网络交易的迅速发展,离不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持。与原来只能在各自网上银行进行支付不同,现在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实现多家银行卡的支付,具有高效、便利等优点。然而,第三方支付平台使交易便利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颁布,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法律监管的空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法律仍待完善,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因此,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监管的讨论仍有必要。本文在透彻分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内部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法律监管方面存在的信誉、沉淀资金、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并同时借鉴欧美在该方面法律监管经验,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首先,在有关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把握好市场准入标准的尺度十分重要,过高的门槛会降低市场的创新性,而过低的标准又容易给支付行业带来资金安全风险,因此,笔者认为就我国现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准入而言,适当降低门槛更利于该行业的发展。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沉淀资金的法律监管,则借鉴欧美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设立沉淀资金并以支付平台分立账户的方式,避免其被第三方支付平台挪用,或与平台自有资金发生混同,维护沉淀资金的安全根本上也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的消费者权益维护,本文则从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知情权保护与宏观立法中给出了具体建议。最后,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产生的洗钱、套现等违法犯罪,主张通过实名认证的方法,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其申请用户严格监管,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笔者希望通过以上具体问题的分析与对策的提出,并在完善现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为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