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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欧盟国家选举制度”;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欧盟27个成员国的选举制度进行全面的具体的分类和比较,最终借鉴于选举制度设计,以此来构筑现代民主政治的坚固基石;本文的研究方法在于,在宏观层面的分析模式上采用比较分析,在微观层面的研究工具上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定性结合定量研究;此外,通过文献综述可知,在国内外学界,本文是鲜有的专门系统研究欧盟国家选举制度的论著之一。选举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选举制度的概念主要包括三大要素即选区规模、选票结构和计票规则,其中,计票规则(尤其是当选规则和代表原则)是选举制度的核心。理想的选举制度是一种民主程度高、效率高、成本低的模式。欧盟国家11种选举制度可以从多元角度进行归类,其中,以当选规则作为分类标准的“新分类法”可以将其归为3类,即领先者当选制、配额当选制和混合制。在对欧盟国家选举制度的比较中可以发现,配额当选制在欧盟国家选举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中,名单式比例代表制和两轮选举制分别是欧盟国家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中应用最为广泛的选举制度;此外,在世界范围内,西班牙是唯一一个应用限制连记法选举议会(或议会一院)的国家,爱尔兰应用可选择投票制选举总统也是与众不同的,罗马尼亚应用联席式混合制选举议会两院更是独树一帜。关于选举制度设计的原则性建议是:第一,在理论上,不同的选举制度各有优劣,并不存在绝对最优的选举制度;第二,在实践中,要根据国情并结合世界选举制度改革趋势进行选举制度设计;第三,选举制度设计要坚持在理论上勇于创新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制度。综上所述,文章第一部分阐明了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并进行了文献综述;第二部分基于民主、效率和成本三个向度提出了评价选举制度的9条标准,以此作为下文比较分析各种选举制度优缺点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根据选举制度的众多构成要素从多元角度对欧盟国家11种选举制度进行归类,并落脚于以当选规则作为分类标准的“新分类法”;第四至第六部分按照“新分类法”展开针对欧盟国家选举制度的原理、优缺点和案例所进行的比较分析,这是文章的主干部分;第七部分基于上文对于欧盟国家选举制度的分类和比较提出关于选举制度设计的原则性建议,以此作为文章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