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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数年提出加强我国农业保险体系建设,而农产品价格保险以及农业收入保险作为农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险种,是发展和完善我国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保险+期货”模式对于开发农产品价格保险与收入保险具有重要参考意义,而收入保险的运用对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加强农业风险管理有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农产品价格保险刚进入试点阶段,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试点也是近两年方才提出,国内对“保险+期货”创新模式的相关研究尚在起步阶段。 本文基于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讨论,研究了我国目前农业保险制度下农业“保险+期货”模式对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具体作用,并从实证角度分析了该创新模式的可行性。在可行性讨论的基础上,本文对比和总结了美国农业保险与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对接与融合,对其具体的对接方式进行了梳理。同时,也对我国现阶段农业“保险+期货”试点经验进行了分析,阐述了现阶段“保险+期货”模式存在的问题。结合美国可借鉴经验和我国现实情况,本文提出了农业“保险+期货”应当在发展和巩固期货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利用“保险+期货”模式进行保险产品持续创新、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市场联动协助农村金融发展等建议。